6月21日,区扶贫办针对方案征询相关区直部门和镇街等10家单位意见,其中8家单位反馈无修改意见,沈巷镇和湾里街道共提出4点修改意见,经与市扶贫办沟通,市扶贫办建议不予修改。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中指出要求我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,明确具体合作条款,因此项工作为市扶贫办牵头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,故我区不需另签订合同。